醫院管理評價指南(2008版)
(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醫院管理,科學、客觀、準確地評價醫院,指導醫院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堅持公益性質,端正辦院方向,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內在規律,提高醫院管理水平,把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和保障醫療安全作為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根據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醫院據此加強內涵建設,衛生行政部門據此對醫院管理進行指導、評價、檢查和監督。
一、醫院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健全醫院各項工作制度,加強科學管理,保障醫院正常執業活動,不斷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運行績效,促進醫院健康、可持續發展。
(一)醫院功能與任務
1、醫院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提供全面、連續的高水平醫療服務,承擔危急重癥和疑難病診治任務,承擔災害事故的緊急救援任務,并能接受成批傷病員進行院內急救。
2、履行對下級醫療機構技術指導的職責和義務,開展雙向轉診,指導社區醫療、護理、康復醫療服務,完成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對口支援或支農工作。
3、開展健康教育,承擔預防保健,主要為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承擔高等醫學院校的臨床教學和實習,培養高級臨床醫學人才。承擔下級醫院技術骨干的臨床專業進修任務。承擔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科研課題。
(二)依法執業
1、嚴格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診療護理規范和常規。
2、嚴格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診療科目執業,醫院及科室命名規范。
3、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
4、專業技術人員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不超范圍執業。
5、按照規定申請醫療機構校驗。
(三)組織機構和管理
1、醫院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合理,滿足管理工作需要。
2、結合本院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并能及時修訂完善,職工熟悉本崗位職責及相關規章制度。
3、實行院長負責制,建立科學決策機制,重大事項經集體討論并按規定程序報批。院級領導把主要精力用于醫院管理工作,推進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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