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區域醫院信息系統集中采購方案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有關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的要求,積極實施佛山市委市政府建設“數字佛山”的戰略目標,加快推進衛生部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在我市的試點工作,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佛山市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2006-2010年)要求,結合衛生行業實際,制定《佛山區域醫院信息系統集中采購方案》。旨在加強對采購、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有效規范、整合全市醫院信息系統,提高區域衛生信息化應用水平,降低采購成本,避免重復建設,減少資源浪費。
一、工作目標
建立標準統一、高效規范、監管有力、便于操作的醫院信息系統采購機制,提供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醫院信息系統集中采購平臺。加強行風建設,提高管理效率,有效降低醫院信息系統開發、建設成本。實現區域衛生信息化的互通共享,高效便捷地服務于居民、政府和社會。確保公平競爭和價有所值,確保醫院業務需求和公共衛生政策目標的實現,確保我市衛生信息化建設朝著又好又快的方向健康發展。
二、指導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施醫院信息系統集中采購,努力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采購氛圍。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為有效推進“醫改”的落實,保障居民健康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實施科學決策,提供具有擴展前景的醫療衛生信息服務。
(三)堅持質量、科學和價格相對合理的原則。按照區域衛生信息化、醫院管理、臨床應用需要以及保證質量、安全穩定、價格合理等要求組織醫院信息系統集中采購,嚴格把好質量關和準入關。
(四)堅持規范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在嚴格規范采購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不斷探索和完善采購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醫院信息系統的采購效率。加強對醫院信息系統的準入、驗收和管理。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佛山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衛生局、信息產業局、財政局有關領導,各區衛生局、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分管領導組成,負責本市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的組織、統籌、指導和監督工作。
(二)成立佛山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建設技術小組(以下簡稱技術小組),負責技術性工作和監督工作,其成員由市信息產業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以及區衛生局和有關醫院按相關條件推薦組成。履行以下職責:
1、起草集中采購的用戶需求、合同和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功能模塊目錄等技術性文件。
2、配合招標服務機構,協調項目的招標評審工作。
3、協調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向領導小組和有關單位匯報、介紹工作進展情況。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并接受監督。
四、參與單位
各級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均列入本方案集中采購范圍,其他醫療機構以自愿參加為原則。
五、采購范圍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納入集中采購:
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醫院信息系統以及該系統有關模塊的新建、改建、升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例外:
1、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
2、采購信息系統只能從某一特定的供應商處獲得,或者供應商擁有對該項目的專利權,并且不存在其他合理選擇或者替代物的;
3、原采購項目的后續服務供應由于兼容性或者標準化的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
4、因發生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不宜采用集中采購方式的;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列入招標的。
對上述情況,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市衛生局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采購。采購后相關資料應按規定進行報備。各單位不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系統或模塊,每年采購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
六、規則程序
(一)資格準入
根據我市衛生信息化建設的實際,對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實施資格準入采購。按照醫院信息系統的基本功能劃分為醫院管理信息系統、臨床檢驗信息系統、醫學影像信息系統、電子病歷系統四個模塊。
由市衛生局組織技術小組成員,制定佛山區域醫院信息系統各部分的基本需求,經專家會議評估論證后,作為資格準入采購技術需求文件。
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醫院管理信息系統、臨床檢驗信息系統和醫學影像信息系統三個模塊,通過招標采購,確定準入供應商并簽訂準入協議。各部分準入供應商原則上不超過3家。電子病歷系統確定準入供應商1家。
(二)立項申請
凡2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各醫療衛生機構均需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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