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試點數字化醫院(一期)
基礎應用軟件
招
標
文
件
(商務部分)
(征求意見稿)
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
要求 1、必須是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且在政府采購網站對本次項目響應投標。
2、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人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作為證明)
3、在國內有固定的工作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外省公司在廣東省內有常駐工作機構),公司做醫療衛生信息化軟件開發技術人員在50人以上(提供3個月及以上相關社保證明)。
4、2005年1月1日后(合同日期), 投標人至少有1個類似的三甲規模500張病床以上的醫院純軟件的醫療衛生信息化項目開發案例,并具有成熟的與本項目所采購的相近醫療衛生信息化軟件產品等,合同金額均不低于200萬元,并且項目至少已開通試運行。(提供合同及驗收報告復印件,原件備查)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具有原信息產業部或現工信部系統集成三級資質及以上。
7、軟件產品具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二、評標要素及評分表
總分100分,主要包含商務、技術、報價、培訓及售后服務評分。
序號 評分項 分值(分)
1 技術方案 35
2 商務及綜合實力 30
3 培訓及售后服務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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