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信息化基礎建設
第一部分 醫院信息化機構與職責
1.1醫院信息化建設領導組
各醫院要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全院信息化建設領導組,負責審核、批準、組織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結合醫院自身特點制定長期發展整體規劃和信息化投資計劃、項目的組織與應用;討論、決策信息化建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織做好單位與醫護人員網站內容保障與業務應用工作。領導組應至少一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有會議記錄(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的議題及決議等)。
要求:①領導組對醫院信息化建設有具體的發展規劃且有效可行;②領導組工作具體、明確,并有工作會議記錄;③領導組有年度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1.2醫院信息管理機構與職責
各醫院要設立信息管理機構,如信息科或信息中心等。負責落實本院信息化建設領導組制定的發展規劃,并具體組織實施(包括新項目前期可行性論證、硬件、網絡設備的選型)。根據發展規劃制定信息化投資預算;負責全院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制定醫院信息化管理制度;系統軟、硬件及數據庫維護以及人員培訓和網站的技術支持工作。
要求:①信息管理機構工作記錄健全,包括:系統及設備維護維修記錄,數據備份記錄,對各種設備的定期檢查記錄等;②機構設置健全,滿足工作要求;③有應急供電電源,有預防病毒措施,有工作日志等。
1.3質量控制與信息共享
根據晉衛[2006]69號,醫院信息系統要與山西衛生信息網互聯互通,實現各醫院診療信息資源共享,實現與各類業務應用信息系統的數據共享。如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實現聯網,與社區衛生信息系統實現雙向轉診等功能。
要求:①保障數據的完整性與準確性;②統一使用規范的數據字典;③有質量控制與信息共享的考核制度和獎懲制度。
第二部分 人員與培訓
2.1醫院信息管理機構負責人
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有相應的職稱或者專業認證證書),掌握本單位信息系統的設計思想、發展規劃。能對下級信息技術人員展開培訓,能帶領下級技術人員實施技術操作與技術服務,能夠在技術方面出具相關信息報表。
2.2系統管理人員
醫院應配備足夠的專職系統管理人員,平均每30個計算機終端至少配備一名系統管理人員,系統管理人員職責分工明確。
高層系統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2.2.1 對單位信息化的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對行業發展方向有全面的認識;
2.2.2 對單位管理部門和人員的需求有比較清晰的認識;
2.2.3 熟知當前計算機技術發展的方向和技術情況;
2.2.4 了解本單位所使用信息系統的數據結構和關鍵技術;
2.2.5 有較強的技術組織能力。
中層系統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2.2.6 深入了解計算機網絡技術;
2.2.7 熟知本單位計算機網絡結構和設備情況;
2.2.8 熟悉和了解所負責部分的應用軟件和相關業務,能夠解答應用中的問題;
2.2.9 了解信息系統所用數據庫的安裝和使用,具有管理用戶和維持系統安全的能力;
2.2.10 掌握數據庫訪問語言的使用,能夠對信息系統數據進行查錯維護和參數調整。
一般系統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2.2.11 掌握微機以及應用軟件的安裝和配置;
2.2.12 排除一般應用中所出現的故障;
2.2.13 對系統應用中出現的常見問題應該能夠比較熟練的解決。
要求:①各層次技術人員的學歷或職稱滿足要求:高層次技術人員應該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中層技術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②每個層次的技術人員現場抽查50%進行考核。
2.3 人員培訓
醫院信息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建立上崗制度,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山西省衛生廳信息管理中心頒發的上崗證,信息化工作人員每年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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