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區醫生工作站操作規程
1、 各臨床科室牢記的用戶名及口令,其口令可通過醫生工作站軟件中修改口令進行修改。離開醫生計算機時要退出醫生工作站軟件,禁止用別的醫生口令進入醫生工作站。
2、 醫生醫囑輸入要規范,所有醫囑下達需由F9健外調,藥品劑量單位需與微機內存藥品規格相一致。明日預約出院病人,醫囑下達時需將下達時間更改為實際出院日的時間,醫囑內容為“出院”。
3、 嚴格落實三級醫師檢診制度,系統設定的上級醫師有權修改下級醫師醫療文書,并自動記錄修改日期和簽名,非設定檢診醫師只可查閱或書寫有關記錄,但無權修改醫師文書。進修、實習醫生需指定帶教醫師。
4、 所有醫囑必須在計算機中下達、執行。可下達單條或成組醫囑,可單條或成組停止,可刪除剛下達但未確認的醫囑,作廢尚未執行的醫囑,可單條或成組執行,可刪除剛下達的但是未確認的醫囑,作廢尚未執行的醫囑,并應口頭通知護士,瀏覽未停的醫囑。
5、 入院病歷或入院記錄在入院后24小時內由經治醫師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在2小時內完成,保存后系統給記錄者自動簽名,書寫利用電子病歷模板。
6、 嚴格查對制度,醫師下達醫囑后要認真檢查、校對、保存。
7、 計算機系統配置及網絡中各種參數不能隨意更換。
8、 在操作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與有關負責人員聯系,不得自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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