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運行移交報告》編寫規范
用戶名稱:
合同編號 簽定日期
開始時間 系統啟動時間
模塊移交記錄
系統 模塊 啟動時間 使用科室 移交接收人 移交時間 備注
門診系統 身份登記
掛號預約
門診收費
門診醫生工作站
導醫系統
藥品系統 藥品一級庫存管理
藥品二級庫存管理
醫囑擺藥處理
處方發藥處理
處方確認處理
藥品綜合統計查詢
住院系統 住院預約與登記
后臺劃價
住院收費
護士工作站
醫生工作站
病案編目
病案流通
醫技系統 檢查申請預約
檢驗管理
檢查報告書寫
手術管理
檢驗聯機采集
財務系統 收費管理
價表管理
計價錄入
帳務管理
醫保帳務管理
成本核算
器械供應 儀器設備管理
材料管理
用血 用血管理
統計查詢 醫務 醫務統計
綜合查詢
事故差錯管理
系統運行移交
說明:
1、 模塊投入使用一周內,院方必須接收該模塊的運行移交
2、 所有合同模塊完成運行移交,則完成系統運行移交
3、 對于暫時不能投入運行的模塊,在備注欄中說明,不影響系統運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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