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區護士工作站操作規定
病區護士工作站管理和傳輸著護理工作過程中的全部數據信息,是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護士工作站人員必須做到操作熟練、快速準確、細致認真、一絲不茍。
一、住院患者先由住院處按病案書寫要求錄入信息,經網絡進入病區工作站,在病區護士安排床位后,方可輸入病區醫護工作信息;治療終結時由病區護士按醫囑停止全部處置,核實費用無誤后做出院處理,并打印出院通知書和結算通知單,患者出院后,病案信息歸檔保存,再次住院按原病案號輸入。
二、為確保護士工作站信息安全,必須實行密碼簽名登錄制度,個人的口令密碼要嚴格保密,防止他人盜用,無密碼者系統不予登錄。
三、嚴格落實第四版醫療護理工作常規,進修、實習護士的醫療文書必須由帶教老師審簽。
四、嚴格檢查、校對、錄入、確認、執行醫囑。
(一)所有醫囑必須在計算機中下達、執行。醫囑分為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可下達單條或成組醫囑,可單條或成組停止,必要時(如分娩、手術、轉科等)也可一次停止全部長期醫囑;可刪除剛下達但未確認的醫囑,作廢尚未執行的醫囑;瀏覽未停的長期醫囑及當日下達的醫囑。
(二) 護士執行醫囑前應查對醫囑格式、內容的正確性及開始執行時間,區分臨時醫囑、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必須在規定時間15min內執行,要求先處置、后簽名。執行醫囑后根據治療需要確定用藥時間,編輯、打印出每個患者的各類治療單、護理單等。
(三) 各種過敏試驗醫囑,必須先處置,待觀察結果后再輸入試驗結果并執行。試驗結果陽性應報告經治醫師。
(四) 護士執行醫囑應認真審核計價項。執行轉抄醫囑后,對于“毒麻限劇藥品、不可分割藥品和免費病人的貴重藥品”等要逐條進入單病人醫囑的醫囑框內,調整計價項目,即變為“不擺藥”。
(五) 手術前需全停全部術前長期醫囑,手術后按序執行新醫囑。
(六) 護士應隨時查閱有無新醫囑,醫師下達即時執行醫囑后應提醒護士立即執行。
(七) 已執行的醫囑自動轉入“核對”欄內(即√狀態),每班護士必須核對上一班執行的醫囑并簽名,復查當日醫囑,護士進行醫囑查對,進入醫囑本后,選擇“已執行”,根據需查對的醫囑時間選擇時間框,按“提取”,顯示已執行醫囑內容,進行查對,必要時可利用“醫囑信息”功能瀏覽,打印全病區當日或7日內任意下達的醫囑、每個患者的醫囑單或未停醫囑記錄,便于了解和查對全病區或每個患者的治療情況。護士長對所有醫囑每周總核對一次。
(八) 備用醫囑要于轉抄后進入單病人醫囑的該項醫囑框內,查看醫生說明,如使用時間等,明確后方可執行。
五、每天上午12:00前各臨床科室醫生應下達在院病人醫囑,13:00前辦公室護士應完成醫囑的轉錄及與其他人的校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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