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衛生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社區衛生信息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構建高質、可靠、安全的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在統一數據傳輸接口的基礎上互聯互通、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特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功能規范》。
第二條 社區衛生信息系統的定義:社區衛生信息系統是以滿足社區居民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融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等信息為一體的信息系統;系統利用計算機軟硬件技術、網絡通訊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具有易用、高效、安全、可靠的特點,對社區衛生服務進行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系統通過對社區衛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數據進行采集、存貯、處理、提取、傳輸、匯總和分析,從而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能力和工作質量,提升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水平。
第三條 社區衛生信息系統首先必須保證與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一致,遵循現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標準規范,并能滿足社區衛生服務的業務和管理的要求。
第四條 社區衛生信息系統根據數據流量、流向及處理過程,劃分為公共衛生部分、基本醫療部分、綜合管理與統計部分、外部接口部分。
第五條 事務社區衛生信息系統各部分內容概要:
一、健康管理:
包括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管理、保健管理、康復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
二、公共衛生部分:
包括疾病管理、預防接種管理、公共衛生監測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
三、基本醫療部分:
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內的基本醫療信息管理、體檢管理、家庭醫療服務管理、轉診管理。
四、綜合管理與統計部分:
包括:社區基本信息管理,社區診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管理、行政管理、設備物資管理、財務管理,社區衛生服務的分析評價、綜合查詢與統計、報表管理等。
五、外部接口部分:
包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接口、合作醫療信息系統接口、醫院信息系統接口等。
第六條 系統中各部分的詳細功能規范,詳見各章中的要求。各章中的功能要求屬基本功能,允許系統在此基礎上增加功能。
第二章 平臺建設規范
第七條 系統構架設計
1、設計模型:系統結構采用三層(3—tier)或多層(N—tier)設計模型;設計模式包括B/S模式和C/S+B/S混合模式。
2、總體功能要求:支持業務流程的可調整性:支持業務信息的可調整性和延續性。
3、接口的兼容性:提供與其他相關信息系統的數據接口、支持開放的XML標準接口規范。
第八條 系統研發基本規范
1、項目管理規范:制定項目計劃、項目的實施和對項目進行監控、項目的評審和評價、項目完成及驗收。
2、項目研發規范:按照需求分析、設計、編碼、集成、測試、軟件上線和驗收等規程設計。
3、系統支持、維護規范:包括文檔管理、配置管理、培訓支持、問題/修改的分析、修改的實施、對維護的評價、系統移植、系統退役。
第三章 數據、數據庫、數據字典編碼標準化
第九條 數據的管理是社區衛生信息系統成功的關鍵,數據必須準確、可信、可用、完整、規范、安全、可靠。數據庫的設計使用和數據的傳遞應符合國家下列有關法律和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三、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四、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條 社區衛生信息系統數據技術規范要求:
一、數據庫應選擇支持SQL語言標準的數據庫。
二、社區衛生信息系統數據庫的設計要符合本規范中有關基本數據集的規定以及統計報表對采集的信息所提出的要求(見本規范相應章節)。
三、數據輸入:提供準確、快速、完整的數據輸入操作手段,支持電子文檔、電子卡等其他輸入形式,盡可能實現在數據源發生地一次性輸入數據。
四、數據輸出:提供各種輸出方式,包括打印、導出成通用格式文件等。
五、數據共享:必須按規定格式提供數據共享功能。所有輸入數據和處理后的數據都必須能轉換為通用的電子文檔。系統必須具備通過存儲介質交換數據或通過網絡交換數據的功能o
六、數據存儲:系統支持多種數據存儲管理方式,包括數據大集中管理、本地機存儲管理和電子卡存儲管理等。重要數據必須進行加密處理后再存入機內,系統只能提供有痕跡的更正功能。對存儲在其它介質的文件和數據,系統必須提供相應的保護措施。
七、數據備份:系統必須具備數據備份功能,包括異地備份、自動定時備份、程序操作備份和手工操作備份等。
八、數據恢復:系統必須有應急響應方案、具備數據恢復功能,包括程序操作數據恢復和手工操作數據恢復。
九、數據字典編碼標準:為確保數據規范,信息分類編碼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對已有的國家、行業及部門標準的數據字典,應采用相應的有關標準,不得自定義。
第十一條 系統安全
一、 系統應具有嚴格的權限管理功能、身份認證功能、和訪問控制功能。
二、 重要數據資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系統應對重要數據提供有痕跡的修改功能和防范非法擴散的功能。
三、 系統應實現數據備份功能,所有靜態數據表和錄入的資料在運行機器外必須有一個數據庫的備份和一個通用格式文件的備份;每日發生數據變更應在運行機器外至少保存有數據庫的增量備份和對應的通用格式文件的備份。
第四章健康檔案分系統功能規范
第一條 健康檔案分系統定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個人、家庭、社區與健康有關的信息進行記錄和管理的計算機應用軟件。
第二條 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三條 基本功能
一、社區檔案管理
1、社區檔案結構定義:對社區檔案的項目、結構進行維護。
2、社區檔案信息采集:采集社區基本信息,建立社區檔案。包括:社區基本資料(行政區劃、人口學情況、社區環境和經濟狀況、人力資源及文化資源等)、社區平面圖(社區、居委會、街道,交通、醫療機構、公共設施的分布情況等)。
3、社區檔案查詢:社區檔案信息查詢。
二、家庭健康檔案管理
l、家庭健康檔案結構定義 :家庭健康檔案的項目、結構進行維護。
2、家庭健康檔案:采集家庭基本信息,建立家庭健康檔案。
1)家庭健康檔案信息采集:家庭住址、人數及每人的基本資料、建檔醫生和護士姓名、建檔日期等。
2)家庭檔案批量導入:以文本或數據庫文件等方式從其他系統導入家庭檔案數據,如:民政部門。
3、家庭健康檔案查詢:家庭健康檔案信息查詢。
三、個人健康檔案管理
1、個人健康檔案結構定義 :動態維護個人健康檔案的項目。
2、個人健康檔案:采集個人基本信息,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1)個人健康檔案采集:
2)個人健康檔案批量導入:以文本或數據庫文件等方式從其他系統等導入個人基本資料,如:民政部門。
3、個人健康檔案查詢:查詢個人健康檔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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