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基本要求
第一章 目的
擇優選擇合適醫院信息系統發展所需的應用軟件,實現醫院管理的的信息化、科學化和數字化,推動和適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醫院信息系統必須保證"7天24小時"安全運行,并提供完善備份措施。
二、數據庫系統采用Oracle或SQL Server。數據庫的設計和使用必須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各模塊之間要實現數據共享,體現管理內在邏輯聯系,并且數據之間必須相互關聯,相互制約、完整一致。
三、為確保數據規范,信息分類編碼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對已有的國標、行業標準及部標的數據字典,必須采用相應的有關標準。
四、醫院信息系統應根據醫院業務發展需求變化,在程序開發商不參與的情況下,醫院可自行增加、修改報表。
五、醫院信息系統開發商必須向醫院提供以下技術文檔:
1,總體設計報告
2.需求分析說明書
3.概要設計說明書
4.詳細設計說明書
5.數據字典
6.數據結構與流程
7.測試報告
8.操作使用說明書
9.系統維護手冊
六、信息系統開發商必須向醫院提供完整的源程序代碼。
第三章 投標單位相關要求
1. 有充足的資金運作和良好的財力狀況,投標單位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
2. 投標軟件必須具有獨立自主的知識產權證書;
3. 投標方應提供軟件產品登記證書復印件。
4. 所投標的軟件應有200家以上醫院的成功應用經驗,投標單位必須在云南省有5家醫院以上的獨立實施經驗(不包含同一軟件,不同單位實施)。
5. 投標單位應提供醫院管理信息系統軟件的服務及售后升級的承諾。
6. 售后技術支持的承諾以及技術培訓計劃書。
第四章 招標內容
XX醫院信息化建設分為三期,考慮到信息化建設的連續性,所招標的信息系統必須滿足所有三期具體要求。本次招標內容為第一期,數據庫和windows 操作系統根據本次招標結果另行招標。
第一期:
1.1 門診掛號系統
1.2門診收費系統
1.3 住院病人入、出、轉管理分系統功能規范
1. 4 住院收費分系統功能規范
1. 5護士工作站
1.6藥品管理
1.7財務核算系統
1.8病案統計管理
1. 9 醫療統計分析
1.10院長綜合查詢
1.11醫療保險接口
1.12合作醫療接口
1.13物價檢查接口
1. 14遠程會診接口
1.15 系統維護管理系統
第二期:
2.1門診醫生工作站
2.2住院醫生工作站
2.3后勤物資、器材管理
2. 4 設備管理分系統功能規范
2.5手術、麻醉管理分系統
2.6 血庫系統
2.7醫技科室費用確認及記帳
第三期:
3.1 檢查報告系統(接口)
3.2 LIS 系統(接口)
3.3 PACS 系統(接口)
第五章 系統功能模塊具體要求
第一期:
1. 1 門診掛號系統
第一條 《門急診掛號分系統》是用于醫院門急診掛號處工作的計算機應用程序,包括預約掛號、窗口掛號、處理號表、統計和門診病歷處理等基本功能。門急診掛號系統是直接為門急診病人服務的,建立病人標識碼,減少病人排隊時間,提高掛號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是其主要目標。
第二條 《門急診掛號分系統》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條 《門急診掛號分系統》基本功能
1.初始化功能:包括建立醫院工作環境參數、診別、時間、科室名稱及代號、號別、號類字典、專家名單、合同單位和醫療保障機構等名稱;
2.號表處理功能:號表建立、錄入、修改和查詢等功能;
3.掛號處理功能:
1)支持醫保、公費、自費等多種身份的病人掛號;
2)支持現金、刷卡等多種收費方式;
3)支持窗口掛號、預約掛號、電話掛號、自動掛號功能。掛號員根據病人請求快速選擇診別、科室、號別、醫生,生成掛號信息,打印掛號單,并產生就診病人基本信息等功能;
4.退號處理功能:能完成病人退號,并正確處理病人看病日期、午別、診別、類別、號別以及應退費用和相關統計等;
5.查詢功能:能完成預約號、退號、病人、科室、醫師的掛號狀況、醫師出診時間、科室掛號現狀等查詢;
6.門診病案管理功能:
1)門診病案申請功能:根據門診病人信息,申請提取病案;
2)反映提供病案信息功能;
3)回收、注銷病案功能;
7.門急診掛號收費核算功能;能即時完成會計科目、掛號項目和掛號科室核算等;
8.門急診病人統計功能:能實現提供按科室、門診工作量統計的功能;
9.系統維護功能:能實現病人基本信息、掛號費用等維護。
第四條 《門急診掛號分系統》運行要求
1.系統響應速度能夠滿足門診掛號要求;
2.系統應設置使用權限,操作員授權等功能,增加系統安全性。
1.2門診收費系統
第一條 《門急診劃價收費分系統》是用于處理醫院門急診劃價和收費的計算機應用程序,包括門急診劃價、收費、退費、打印報銷憑證、結帳、統計等功能。醫院門診劃價、收費系統是直接為門急診病人服務的,減少病人排隊時間,提高劃價、收費工作的效率和服務質量,減輕工作強度,優化執行財務監督制度的流程是該系統的主要目標。
第二條 《門急診劃價收費分系統》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
1.財政部、衛生部頒布的《醫院會計制度》和有關財務制度;
2.使用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制定的編碼字典;
3.嚴格執行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
4.嚴格按照票據管理制度使用和保管收費票據;
第三條 《門急診劃價收費分系統》基本功能:
1.初始化功能:包括醫院科室代碼字典、醫生名表、收費科目字典、藥品名稱、規格、收費類別、病人交費類別等有關字典;
2.劃價功能:支持劃價收費一體化或分別處理功能,推薦有條件的醫院使用劃價收費一體化方案,可以方便患者;
3.收費處理功能:
1)支持從網絡系統中自動獲取或直接錄入患者收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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