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蘇省慢性非傳染病防治項目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新一輪農民健康工程的實施,通過對影響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實施干預,減少健康危險因素,促進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社區綜合防治,帶動全省慢性非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現結合《2009年中央補助地方其他重點疾病防治項目管理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慢性病綜合干預控制項目
(一)項目目標
1、通過對人群慢性病危險進行評估,實現人群分類管理,開展群體和個體化的指導和綜合干預,提高防控水平,控制慢病及其危險因素在人群中的廣泛流行。
2、宣傳合理營養、適當運動、控煙等慢病預防控制知識,倡導和促進人群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群相關知識知曉率和行為能力。
3、開展慢病危險因素及死因監測,掌握人群慢性病危險因素流行狀況、死亡率、死因構成及變化趨勢,建立慢病信息庫,為制定和評估慢性病預防控制策略及措施提供基礎數據。
(二)項目范圍
1、慢性病危險評估及干預:鹽城市亭湖區。
2、人群健康生活方式行動:鹽城市亭湖區。
3、慢病監測:南京市浦口區、徐州市云龍區、蘇州市吳中區、張家港市、響水縣和金湖縣。
(三)項目內容
1、慢性病危險評估及干預
風險評估與人群分類。在收集信息的基礎上,對人群健康狀況及慢性病危險度進行評價,按一般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對項目地區管理人群進行分類。
危險因素控制與干預。按照人群分類結果,推廣行為危險因素矯正和慢病控制的適宜技術和關鍵措施,實施健康管理,以體重、血壓、血糖、腰圍、血脂等為核心評價指標,對人群危險因素控制和干預效果進行評價。
跟蹤隨訪。按照人群分類和干預目標,定期進行跟蹤隨訪并根據需要及時調整干預方案。
2、人群健康生活方式行動
根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總體方案(2007-2015年)》和實施方案,倡導和傳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和知識,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推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的開展。
3、慢病監測
對15歲以上人群開展慢性病危險因素監測工作,收集監測對象吸煙、飲酒、飲食、身體活動等行為危險因素信息,收集社會、經濟信息,進行必要的身體測量和檢測,動態掌握我國人群慢性病危險因素流行水平及變化趨勢等。
4、能力建設
對項目所在地區及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按照統一教材和教程,進行相關內容的技術培訓。
(四)項目組織實施
1、省衛生廳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技術指導和咨詢工作,負責對項目技術方案和措施的質量控制。項目點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依據項目任務制訂工作計劃,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
2、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省疾控中心制定項目技術方案,各地根據方案要求具體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各地對項對項目內容和進度應有詳盡記錄,以備檢查。
(五)項目資金安排
本項目為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支持項目,中央資金用于項目點的慢性病綜合干預、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質控、督導等工作,各相關市、縣財政應積極提供配套經費支持。
(六)項目執行時間
項目工作于2010年底前完成。
(七)項目督導與評估
項目實施期間,省將組織專家對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實施效果進行督導評估和項目終期考核。項目完成后,項目點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將項目總結、項目考核結果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并接受國家級專家的考核評估。
二、重點癌癥早診早治項目
(一)食管癌/賁門癌、肝癌早診早治項目
1、項目目標
貫徹《中國癌癥預防與控制規劃綱要(2004-2010年)》,提高項目實施地區的食管癌、肝癌防治水平,促進慢性病防治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腫瘤早診早治示范基地。
(1)提高食管癌、肝癌等癌癥的早期診斷率及早期治療率,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2)提高技術隊伍水平;
(3)完善項目地區的腫瘤登記系統和信息庫,監測腫瘤發展趨勢和動態變化。
2、項目范圍和內容
(1)食管癌早診早治
選定泰興市、揚中市、淮安市楚州區和建湖縣作為項目實施地區,以符合條件的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建立食管癌篩查和早診早治中心,構建技術支持和服務平臺,開展食管癌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工作。各地分別完成不少于1000人的篩查工作量。
(2)肝癌早診早治
選定啟東市和海門市作為項目實施地區,以符合條件的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建立肝癌篩查和早診早治中心,構建技術支持和服務平臺,開展肝癌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研究。2010年粗篩人數不少于10000人,診斷性篩查人數不少于1000人,并按技術規范要求對發現的癌患者進行治療。同時啟東市還需開展健康教育、腫瘤登記及危險因素監測與干預等綜合防治工作。
3、項目組織實施
(1)省衛生廳領導和管理項目實施工作,定期檢查、督導和評估;各項目市、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領導協調及具體實施工作,并選定一個當地醫療衛生機構作為實施項目的主要負責單位。
(2)衛生部及省將組織專家,通過舉辦培訓班及現場指導,推廣、實施“中國癌癥篩查及早診早治指南”(試行)等癌癥篩查及早診早治技術。各縣(市)的項目負責單位可整合當地技術力量,并引入上級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共同實施癌癥早診早治項目。
(3)倫理要求:在癌癥篩查及早診早治工作中應堅持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則。
4、項目資金安排
本項目為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支持項目,中央財政對早診早治項目中的篩查、綜合防治、人員培訓和督導等工作予以補助,省財政給予一定配套經費補助,具體詳見附表。各相關市、縣財政應積極提供配套經費支持。項目縣(市)政府還應出臺適宜的費用分擔政策,以保證發現的早期癌癥患者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5、項目執行時間
項目工作在2010年底前完成。
6、項目監督與評估
省、市專家組每半年進行一次現場指導,對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主要評估項目工作進度及質控、早期診斷率、早期治療率及經費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項目點衛生行政部門需將項目總結、項目考核結果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
(二)淮河流域癌癥早診早治項目
1、項目目標
(1)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下發的《淮河流域癌癥綜合防治工作方案》,在初步查明的淮河流域癌癥高發地區,制定并實施以部分癌癥早診早治為主的癌癥綜合防治措施。提高食管癌、肝癌、胃癌等主要上消化道腫瘤的早期診斷率及早期治療率,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2)在淮河流域癌癥高發區初步建立惡性腫瘤登記系統,為綜合防治奠定基礎。
(3)加強淮河流域癌癥高發區癌癥防治能力建設,在淮河流域癌癥高發區建立癌癥綜合防治網絡,提高癌癥防治的技術隊伍水平。
2、項目范圍
選擇射陽縣、濱海縣和金湖縣為項目地區。
3、項目內容
分別在射陽縣開展胃癌、濱海縣開展肝癌、金湖縣開展食管癌的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每地篩查人數不少于2000人。對篩查發現的早期病變開展個體干預及早期治療,篩查發現的中晚期病例開展規范化的常規治療。此外,為探索多癌種聯合篩查工作模式,在射陽縣同一目標人群中同步開展1000人以上的肝癌篩查和早診早治。
在對部分癌癥進行早診早治的同時,開展早診早治的技術培訓、現場指導工作,對上述地區腫瘤防治技術骨干進行培訓。開展腫瘤登記報告工作,以縣為單位建立健全以人群為基礎的惡性腫瘤發病登記報告系統,收集惡性腫瘤病人的信息資料,掌握轄區內人群惡性腫瘤的發病水平及時間變化趨勢。選擇高危人群,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4、項目組織實施
(1)省衛生廳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統一的領導和管理,定期檢查、督導和評估。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技術指導和咨詢工作,負責對項目技術方案和措施的質量控制。項目點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據項目任務制訂工作計劃,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并選定一個本地區醫療機構作為實施本項目的主要負責單位。
(2)省、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督導,指導項目縣按照“淮河流域部分癌癥篩查及早診早治指南”開展工作。各縣(市)的項目負責單位可整合當地技術力量,并引入上級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共同實施癌癥早診早治項目。
(3)在癌癥篩查及早診早治工作中,應堅持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則。
5、項目資金安排
本項目為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支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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