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數據庫規范v1.3
(一) 界面
1. 工具欄設置:
1) 典型操作命名:
圖標 按鈕名 快捷方式(Alt+)
( ) 新增 (&N)
( ) 修改 (&U)
( ) 刪除 (&D)
刷新 (&R)
幫助 (&H)
打印 (&P)
預覽 (&V)
保存 (&S)
查找 (&F)
過濾 (&L)
輸出Excel (&E)
啟用
停用
2) 主界面功能只設置工具欄,一般情況不加按鈕
3) 正常能夠擺放的情況下,全部使用大圖標。
4) 常用操作、按鈕的擺放順序:主體功能(例如:新增、修改、刪除)|輔助功能(常用的靠前)|過濾、查找、刷新、輸出Excel、打印、預覽。其中過濾、查找為可選。
5) 經常使用的功能需要加上快捷鍵,輸出Excel、查找、過濾、打印、預覽如果使用必須加上快捷鍵。
6) 不單獨添加退出、關閉等按鈕,幫助按鈕現暫時不添加。
7) 取消工具欄多個分組,均采用默認的一個分組名稱,一定類別的功能使用分隔符分開。
8) 工具欄示例:
2. 編輯界面、記錄部件
1) 彈出的模態窗體如:修改頁面統一使用【“保存并關閉”,“保存并新增”,“關閉”】或者【“確定”,“取消”】,編輯界面只有按鈕,不顯示工具欄。
2) 進入可修改界面(特別是記錄部件),光標應停留在第一個可修改的字段中。
3) 非連續性操作的編輯界面使用【“確定”,“取消”】按鈕組。
4) 只有一個功能的界面考慮不作為主界面的方式展現。
5) 界面字體、顏色等的設置都采用默認形式,需要著重顯示的地方需提出申請通過后方可使用。
6) 彈出窗體中的記錄部件如果有多行文本的字段可以不鎖定彈出窗體的高度,其余情況鎖定彈出窗體的高度。
7) 記錄部件中取消邊框線的顯示。
8) 編輯界面中,信息和按鈕應該緊密相連。
9) 數據新增時,需要對字段賦予適當的默認值。(比如民族的選擇,默認值為漢族)
3. 按鈕部件及應用
1) 按鈕部件高度設置為45,并鎖定高度。
2) 功能按鈕的位置遵循Windows的界面風格,一般位于SF的下邊或右邊。
4. 操作提示
1) “保存并新增”,“保存并關閉”不需要提示。刪除時需要提示(刪除:請確認是否刪除【XXX】?)
2) 數據變動或提交后,界面無變化時需要提示。
5. 窗體大小
1) 彈出的模態窗體不能超過1024*768,建議標準情況下使用800*600
2) 一般情況下彈出窗體的比例應保持4:3
3) 彈出窗體中如果不存在多行編輯的字段,則固定窗體大小。
6. 網格部件
1) 網格需要進行奇偶行設置(奇行)并使用默認樣式過濾行。
2) 查詢網格使用過濾行、關鍵列勾選“允許列上過濾”,其中數據行數在100條以下的可不加過濾行。
3) 查詢網格不使用新增行,有合計需要的才使用合計行,合計行中合計字段應不影響字段寬度的設置。
4) 用戶最常用操作綁定到雙擊事件上。
5) 將針對網格數據記錄常用操作綁定到網格右擊菜單中。
6) 網格部件中只顯示用戶常用的關鍵欄目信息,不要顯示太多冗余欄目。
7) 單個列的網格非必要情況下不顯示行表頭和列表頭。
8) 網格中不顯示行表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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