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醫療衛生單位信息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目 錄
第一條、項目立項 2
1. 立項原則 2
2. 立項流程 3
3. 立項準備 4
4. 立項申報 4
5. 立項審批 4
第二條、項目招標 4
1. 招標原則 4
2. 招標投標程序 5
3. 招標人權責 10
4. 招標代理機構權責 10
5. 投標人權責 11
6. 標底價格的確定 12
第三條、項目實施 12
1. 基礎準備階段 12
2. 系統開發與工程施工階段 13
3. 試運行階段 13
4. 正式運行階段 13
第五條、項目驗收 14
1. 項目驗收評估程序 14
2. 承建方應向項目驗收評估小組提供的資料 14
3. 項目驗收評估小組應向承建方及項目建設單位提供的項目考核評價資料 14
4. 驗收評估的定量與定性指標 15
第五條、項目監理 15
1. 信息工程建設監理原則 15
2. 監理單位可承擔的工作 15
3. 監理合同 16
4. 開發單位應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理 16
第六條、信息化建設合同規范 16
1. 與軟件產品有關的合法性條款 16
2. 與軟件系統有關的技術條款 16
3. 管理軟件系統適用的標準體系方面的條款 17
4. 信息化管理軟件系統實施方面的條款 17
5. 技術培訓條款 18
6. 技術支持和服務條款 19
第七條、參加衛生信息化建設項目企業資格準入條件 20
深圳市醫療衛生單位信息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本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及其所屬部門投資建設的衛生信息建設項目和政府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衛生信息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信息工程項目是指以計算機和通信技術以及其他現代信息技術為主要手段的信息網絡、信息應用系統建設、信息資源開發等工程[14]。
第一條、項目立項
1. 立項原則
在深圳市內的所有國有(含國家控股)衛生機構,凡信息化建設費用超過20萬元的項目,都必須申請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立項。
2. 立項流程
圖1-1 深圳市衛生信息工程項目立項流程圖
圖1-1中,要提交的材料:
(1)項目備案呈報表:按《深圳市衛生信息建設項目申報書》(見附錄三)格式填報。(一份)
(2)上述電子文檔。(一份)
3. 立項準備[14-16]
在立項時,應該組織可行性研究并制定項目初步方案,包含以下內容:
(1) 建設依據:包括國內外同類項目建設現狀分析,單位業務工作對項目的需求中的主要問題等。
(2) 建設內容:包括項目建設目標、內容和擬解決的業務問題等。
(3) 項目開發方法和擬采用技術:包括各種保證措施,擬采用建設方法、軟件、硬件、數據庫系統、網絡解決方案等信息技術以及其可行性等。
(4) 預期結果:包括項目對市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的應用價值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分析,以及對提高管理水平的預期效果。
(5) 項目主要參加人員的相關工作經歷介紹:主要說明項目的主要參加人員與本項目開發相關基本專業技能、素質、經驗、經歷等。
(6) 基礎條件:包括目前具備建設本項目所需要的,并且可以利用的基礎條件。
(7) 經費預算:說明項目所需要的總經費、詳細預算估計,以及經費來源等。
(8) 年度計劃:包括項目建設的詳細進度計劃、每一階段的責任人、評估方法等。
檢查要求:有項目初步方案,內容滿足上述要求。
4. 立項申報
按圖1-1所示申報流程,在申請單位內部對項目初步方案進行過充分論證后,填寫《深圳市衛生信息建設項目申報書》,向市衛生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立項。
5. 立項審批
立項申請經市衛生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如果不同意立項,則申請單位應停止此項目的工作;如果需要修改,則在申請單位按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后可根據圖1-1重新進行申報;如果同意立項,市衛生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返回同意立項的批復意見表,則申請單位可開展制訂項目實施方案及組織實施方案的可行性論證等后續工作。
檢查要求:2003年之后的按要求必須申報的項目,有市衛生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同意立項的批復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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