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文件
青政發〔2006〕24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建設的意見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衛生體制改革,推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深入發展,加快構建城市衛生服務新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和省政府《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6〕3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快我市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解決城市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為宗旨,努力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2.基本原則。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積極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并重,中西醫并重,防治結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堅持與社區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區市政府的積極性,促進社區衛生服務可持續發展。
3.總體目標。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進一步優化社區衛生資源配置,拓展服務領域,轉變服務模式,構建網絡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規范、服務優良、適應城市居民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到2008年,社區衛生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城鎮戶籍人口建檔率和戶籍醫生制管理率達到80%以上,社區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比例占本地區門(急)診總數的40%以上。
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4.加強社區衛生服務規劃管理。城市社區衛生建設,必須規劃先行,各區市政府要制訂社區衛生服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