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P GB××××-××××
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
(Architectural and design Code
for general hospital)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聯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前 言
本規范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3]102號文“關于印發《二○○二至二○○三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國衛生經濟學會醫療衛生建筑專業委員會作為主編單位,會同有關設計、研究、管理、使用單位共同編制的。
在編制過程中,規范編制組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多年來醫院建筑設計的實踐經驗,積極采納科研成果,參照有關國際和國內的技術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反復討論、修改和完善,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包括10章和 個附錄。主要內容是:規定了綜合醫院建筑設計的階段、依據、內容、平面、裝修的技術要求,基本技術指標要求;同時對綜合醫院的給水排水、消防設施、污水、污物處理、電氣、智能化系統和醫用氣體供應配置的原則、數量、技術方案、處理方法做了必要的規定。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衛生經濟學會醫療衛生建筑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為了提高規范質量,請各單位和個人在執行本規范的過程中,認真總結經驗,積累資料,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中國衛生經濟學會醫療衛生建筑專業委員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黃化門街43號;郵政編碼:100009;電話:64076399、64076617;傳真64076617;電子郵件:dxy6080@sina.com, dxy6080@sohu.com),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中國衛生經濟學會醫療衛生建筑專業委員會
參編單位: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元國際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同濟大學
解放軍總后勤部建筑設計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協和醫院、腫瘤醫院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
北京市衛生局、海淀區婦產醫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9 醫院智能化系統
9.1 一般規定
9.2 火災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9.3 緊急廣播和公共廣播系統
9.4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9.5 安全防范系統
9.6 停車場管理系統
9.7 IC卡系統(一卡通)
9.8 綜合布線系統
9.9 衛星電視及有線電視系統
9.10 電話程控交換機
9.11 計算機網絡設備
9.12 綜合醫療信息管理的軟件與硬件
9.13 觸摸屏信息查詢系統
9.14 醫用對講系統
9.15 視頻示教系統
9.16 樓宇管理系統BMS(物業管理系統)
9 醫院智能化系統
9.1 一般規定
9.1.1 醫院智能化系統應根據醫院的使用特點和需求,采用智能建筑的概念進行設計。
9.1.2 醫院智能化系統的內容及分類
醫院智能化系統包括如下內容: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緊急廣播及公共廣播系統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建筑設備自動化 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系統 防盜報警系統
安全防范系統 出入口管理系統
巡更系統
停車場管理系統
IC卡系統
綜合布線系統
通信網絡系統 衛星電視及有線電視系統
電話程控交換機
計算機網絡設備
綜合醫療信息管理的軟件與硬件
綜合醫療信息管 觸摸屏信息查詢系統
理系統 公共顯示系統
醫生工作站
醫用對講系統
醫院專用系統 電子叫號系統
視頻示教系統
遠程醫療系統
智能化集成系統 樓宇管理系統
9.2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9.2.1 該系統的設計應根據項目規模參見國家相關的消防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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