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暫行)
湖南省衛生廳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推動和指導其信息化建設,構建高質、可靠、安全的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平臺,特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
第二條
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是以滿足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融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信息為一體,利用計算機軟硬件技術、網絡通訊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對社區衛生服務進行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從而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管理水平。
第三條
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必須遵循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標準規范。
第四條
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所需提供的技術文檔包括需求分析規格說明書、系統設計規格說明書、軟件測試報告、用戶使用手冊、安裝手冊和維護手冊及相關管理制度等資料。
第二章 數據、數據庫、數據字典編碼標準化
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數據必須準確、完整、規范、安全、可靠。
第五條
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數據技術規范要求:
一、數據輸入:提供準確、快速、完整的數據輸入手段,支持電子文檔、電子卡等其他輸入形式。
二、數據輸出:提供各種輸出方式,包括打印、導出EXCEL或TXT文件等。
三、數據共享:所有處理后的數據都必須能轉換為通用的電子文檔。系統必須具備通過存儲介質交換數據或通過網絡交換數據的功能。
五、數據存儲:系統支持多種數據存儲管理方式。重要數據必須進行加密處理后再存入機內,系統提供操作痕跡保留。對存儲在其它介質的文件和數據,系統必須提供相應的保護措施。
六、數據備份:包括異地備份、自動定時備份、程序備份和手工備份等。
七、數據恢復:系統必須有應急響應方案、具備數據恢復功能,包括程序數據恢復和手工數據恢復。
八、數據接口:系統在統一數據傳輸接口的基礎上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特別是要與醫院信息系統和醫保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九、信息編碼:信息編碼應盡量采用國家及行業的標準數據字典,不得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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