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體檢系統設計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衛生部23號令)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對各類企業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凡經健康檢查職業病陽性患者,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有關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系統主要針對在危險因素環境下作業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信息的登記、查詢、分析與統計。系統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并且由此確定收費。系統初始化各種檢查項目及其收費,對不同職業生成、選擇不同檢查項目模板開展體檢和收費。系統可以跟蹤特定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檢查,實現全程跟蹤服務。職業健康檢查嚴格按照衛生部相關法令進行,并對體檢周期、職業禁忌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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