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和《四川省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實施意見》要求,為促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我省社區全面落實,逐步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綜合績效考核制度,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一)推動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落實。通過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社區居民健康指標改善和社區居民滿意度等綜合績效考核體系,強化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項目、數量和質量的考核評估,推動各地全面開展社區公共衛生基本服務項目,規范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內容和服務流程,落實基本服務項目的數量、質量要求,“以考核促工作”,建立良好的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運行和管理機制,從整體上提高全省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二)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通過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掛鉤,調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積極性,確保補助資金真正用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形成成本管理和控制意識,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衛生、財政等部門落實責任,建立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加強對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逐步建立“政府出資,機構服務,百姓受益”的公共衛生服務財政投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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