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知識
一、 門診收費部分:
1、 處方:
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文件,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處方共有四部分:
(1)處方前記 包括醫院全稱、科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日期等;
(2)處方頭 處方以“R”或“RP”起頭,意為下列藥品;
(3)處方正方 是處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藥品的名稱、劑型、規格、數量、用法等;
(4)處方后記 包括醫生、藥劑人員、計價員簽名以示負責,簽名必須簽全名。
處方原則上不得涂改,如有涂改,處方人必須在涂改處簽字以示負責。處方常用縮寫。
從2004年9月1日起,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制定的《處方管理辦法(試行)》(詳見附件:處方管理辦法(試行).doc)正式實施,醫院醫生在使用處方時將要更加“守規矩”,那對于百姓來說,則看病開藥出現了四大變化:
紅黃綠白區分處方 新的《處方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處方由各醫療機構按規定的格式統一印制,其中必須包括機構名稱、處方編號、患者資料、藥品金額等10多個項目。麻醉藥品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普通處方的印刷用紙應分別為淡紅色、淡黃色、淡綠色和白色,并在處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開處方禁止寫“天書” 醫生在開具處方時,必須用規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范,藥品劑量與數量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而且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處方要分別開具,其中西藥和中成藥處方每張不得超過5種藥品。
處方藥量不超7天 對于處方的藥量,規定醫生一般不得開出超過7日的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而且處方僅在開具當日有效,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天。
不得限制購藥地點 為降低患者的就醫成本,規定除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戒毒藥品外,醫院不得限制病人持處方到其他醫院或者藥店購藥。為此,辦法也規定,醫生在書寫藥品名稱時,須以國家承認并公示的藥品名為準。藥品簡寫或縮寫須為國內通用寫法。而醫院或醫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或用代號。
2、醫院退費流程:
醫院收費處退費流程分兩種,一種為未登帳退費,一種為已登帳退費(也稱作已發藥退費)。
未登帳退費:收費處已經收費,患者未將診療單據送交相應診療部門,同時未做相應診療項目,或未將處方送交藥房部門,同時未拿取相應藥品,而需要退費者,這時的患者未完成整個賬目登記過程而退費情況稱之為未登帳退費。
已登帳退費:收費處已經收費,患者已將診療單據送交相應診療部門,但未做相應診療項目,或患者已經拿取藥品,而退藥退費者,這時的患者已經完成整個賬目登記過程而退費情況稱之為已登帳退費。
注:
在軟件登帳過程中,診療項目在沒有門診護士站及醫技工作站的情況下,診療項目在收費模塊收費后,軟件認為診療項目已經登帳,因此診療項目的退費全部歸屬到已登帳退費過程中。
3、 收費員繳款:
收費員完成收費工作后要將收取的現金及相應票據存根上交財務部門,這個過程稱之為收費員繳款;掛號收費部門與門診收費部門繳款時需要打印一張收費員繳款單、票據存根及現金,而住院收費部門繳款時需要打印押金收入結算單、押金支出結算單和住院結算報表個一張、押金票存根及現金。
注:以上流程為正常情況下的繳款過程,但由于醫院的財務流程與要求不同,這個流程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修改,因此實施工程師以醫院要求的繳款流程為主。
二、藥品管理部分
藥品
藥品入庫單的基本要求:
1、 入庫單位
2、 藥品名稱
3、 藥品規格
4、 入庫數量
5、 購入金額
6、 零售金額
7、 批號
8、 有效期
9、 供應商
10、 生產廠商
11、 發票號
藥庫
請領:下級部門向上級部門領取物資時稱之為請領
調撥:同級部門之間調取物資時稱之為調撥。
報損:物資管理部門在操作物資時,造成物資的損壞,需要向上級部門申報時,稱之為報損;報損的物資需要該物資部門承擔損失。
報廢:物資在倉儲過程中,物資超過保質期或因為非人為性的造成物資無法使用,需要向上級部門申報時,稱之為報廢,報廢的物資不需要該管理部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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