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區域衛生規劃
(2001年—2005年)
為合理配置和利用中山市衛生資源,促進我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等《關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及《廣東省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山市2001-2005年區域衛生規劃。
一、規劃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滿足社會衛生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市民生命質量為重點,因地制宜,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進一步深化衛生改革,努力建立起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衛生服務體系,讓群眾享有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2005年衛生事業進入全省先進行列;2010年基本實現醫療衛生事業現代化。
(二)主要目標
1、提高居民生命質量,平均期望壽命達到75歲。
2、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27/10萬以下。
3、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4、2005年每千人口醫院病床數達到3.4張(其中鎮區醫院2.5張)。
5、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4.25人(床位與衛生技術人員之比為1:1.3),其中執業醫師2.5人。高、中級技術人才占專業技術人員35%以上,市級醫院達到45%以上。
6、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培養和吸收一批高技術人才,建立一批重點專科,依靠衛生科技進步,提高我市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7、為居民提供優質便捷的健康服務。城鄉居民步行或乘坐交通工具20分鐘能得到基本醫療保健服務。
8、開展多元化衛生服務,滿足群眾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需求。
9、加強急救網絡建設,建立具備現代化設施的市“120”急救中心。
10、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實施并完善鎮村醫療衛生一體化管理。
11、鞏固發展創建衛生城鎮成績,有70%以上的鎮成為衛生鎮,50%以上的村成為衛生村。
12、加快衛生信息網絡建設進程,2005年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13、鞏固無償獻血成果,公民無償獻血能100%滿足臨床用血。
(三)主要策略與措施
1、轉變衛生行政部門職能,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
(1)衛生行政部門轉變職能,政事分開,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企業、部隊、個人以及社會辦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等均納入本規劃,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調整,統一管理。
(2)衛生行政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各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加強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衛生從業人員、醫療技術應用、大型醫療衛生設備等衛生服務要素的準入制度,嚴格規范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依法行使衛生行政職責。
2、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原則是: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
(1)衛生機構按區域居民的人口密集程度和服務半徑合理設置。居民在步行或乘坐交通工具20分鐘行程能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范圍內,不增設功能重復的衛生服務網點。
(2)嚴格限制少投入、小規模醫療機構的低水平重復設置。
(3)鼓勵個人、社會力量或中外合資舉辦高起點、高水平、具規模的專科醫院。
(4)嚴格實行新增醫療衛生機構、大型高檔儀器設備的申報審批制度,調整現有布局,提高使用效率。
(5)新增醫療機構的病床數量在本規劃總床位數量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劃撥。
(6)通過實施鎮村醫療衛生一體化,建成布局合理、服務便捷、水平提高的農村醫療衛生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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