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局:
根據《財政部、衛生部關于下達2010年醫改補助資金的通知》(財社〔2010〕270號)精神,我部制定了《2010年基于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門診統籌管理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試點項目管理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0年基于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
門診統籌管理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
試點項目管理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精神,衛生部組織專家制定了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基本架構與數據集標準以及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方案等多項標準與規范。為積極探索建設以健康管理和服務為中心、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為基礎的衛生信息平臺及重點業務應用系統,促進區域衛生信息化建設和發展,現制定本方案,在上海、浙江、安徽、重慶、新疆等5省(區、市)開展試點工作。
一、項目建設原則和目標
(一)建設原則。惠及居民,服務應用;頂層設計,資源共享;橫向互聯,縱向溝通;試點先行,逐步推廣。
(二)總體目標。通過加強頂層設計,統一標準規范,初步形成縱向貫穿國家、省、市、縣、鄉鎮、村,橫向覆蓋主要醫療衛生機構,基于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門診統籌管理的醫療衛生信息化體系基本架構,實現試點范圍內跨機構、跨區域醫療衛生信息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推動各級行政區域內實施實時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監管。
通過本項目建設,促進整合醫療衛生資源,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率,降低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可及性;建立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部門之間統一高效、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區域衛生協同服務模式;構建實時動態監測疾病防控和醫療服務行為的管理模式,提高衛生管理效率和決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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