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系統概述 1
2. 總體要求 1
3. 系統功能 1
3.1 區域HIS綜合查詢統計分析系統 1
3.2 中心藥庫管理分系統 2
3.3 藥品供應鏈接口 4
3.4 藥品管理分系統 5
3.5 門急診掛號收費分系統 9
3.6 門診醫生工作站分系統 12
3.7 門診皮試分系統 14
3.8 護士工作站分系統 15
3.9 住院醫生工作站分系統 17
3.10 住院收費分系統 18
3.11 院長查詢分析分系統 22
3.12 體檢管理分系統 25
3.13 電子健康檔案接口 26
3.14 移動輸液接口 27
3.15 醫療保險接口 27
3.16 新農合接口 29
3.17 民政接口 30
3.18 社區收費藥房分系統 31
4. 其他 35
4.1數據技術規范要求 35
4.2 故障處理要求 35
1. 系統概述
區域醫院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區域HIS):區域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共用同一個信息系統,將縣(市、區)內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信息數據集中在縣(市、區)級平臺上,對區域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進行統一管理。系統包括除門診管理分系統、住院管理分系統、藥品管理分系統等業務系統,還應具有衛生行政部門及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的統計分析系統、決策分析系統等。
2. 總體要求
系統至少應包括藥品管理分系統、門急診醫務人員工作站、住院醫務人員工作站、綜合查詢分析系統等,并能實現一體化,達到互相間的數據共享。
系統應具備內嵌的統一用戶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功能,訪問控制功能可以確保對數據訪問的隨需控制,不僅支持普通的列級訪問控制,還支持行級訪問控制。授權管理體系應該逐級轉授權,支持將系統管理和使用權限下發,使得業務人員真正成為數據的控制者。
3. 系統功能
3.1 區域HIS綜合查詢統計分析系統
概述:區域HIS綜合查詢統計分析是指區域衛生行政部門通過信息系統對管轄范圍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的人、財、物進行實時監管,對管轄區域內的衛生信息進行統計分析。
法律規范:區域HIS綜合查詢統計分析必須符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
功能要求:區域HIS綜合查詢統計分析基本功能:
1. 提供所有醫療機構、科室、人員及權限維護,藥品、項目字典維護。
2. 提供藥品、診療項目最高限價管理。
3. 查詢病人信息、處方功能。
4.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后優惠統計報表。
5. 醫療機構門診量分析報表。
6. 醫療機構住院情況分析報表。
7.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量排行報表。
8. 醫療機構藥房庫存量分析報表。
9. 醫療機構藥庫庫存量分析報表。
10. 醫療機構醫生工作量分析報表。
11. 醫療機構業務收入狀況分析報表。
12. 醫療機構科室收入狀況分析報表。
13. 病人年齡結構統計分析報表。
14. 所有報表能匯總統計各社區服務中心數據,也能分開統計社區服務站數據。
15. 具備與歷年同期數據對比功能。
運行要求:
1. 系統必須做到對所接入機構業務、 財務、人員做到實時監管。
2. 系統必須做到對系統內數據的各種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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