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要求 3
3.1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設計要求 3
3.1.1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技術要求 3
3.1.2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通訊及數據庫接口 6
3.1.4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實現功能 6
3.1.5 物業及設施管理設計要求 9
3.1.6 物業及設施管理功能設計要求 9
3.2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與樓宇自控系統(BAS)設計要求 12
3.2.1 BMS系統技術要求 12
3.2.2 BMS系統功能要求 13
3.2.3 BAS系統技術要求 14
3.2.4 BAS系統功能要求 15
3.3綜合安防監控系統設計要求 20
3.3.1 綜合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20
3.3.2 綜合安防監控系統功能要求 21
3.3.3 應急指揮調度子系統技術要求 24
3.4視頻監控系統 25
3.4.1 視頻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25
3.4.2 視頻監控系統功能要求 27
3.5停車場管理系統設計要求 27
3.5.1 停車場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27
3.5.2 停車場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28
3.6 “一卡通”管理系統設計要求 29
3.6.1 “一卡通”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29
3.6.2 “一卡通”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30
3.7 綜合布線系統 31
3.7.1 綜合布線系統技術要求 31
3.7.2 樓層水平布線配置要求 31
3.8智能化系統物聯網絡布線系統 31
3.8.1 智能化系統物聯網布線系統技術要求 31
3.8.2 智能化系統物聯網配置要求 32
3.9有線電視系統 33
3.9.1 有線電視系統技術要求 33
3.9.2 樓層水平布線配置要求 33
3.10電子公告與信息查詢系統 33
3.10.1 電子公告與信息查詢系統技術要求 33
3.10.2 電子公告與信息查詢系統功能要求 33
3.11弱電防雷與接地系統 34
3.11.1 弱電防雷與接地系統技術要求 34
3.11.2 弱電防雷與接地系統功能要求 35
2.12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 35
2.12.1 智能化系統機房技術要求 35
2.12.2 智能化系統機房功能要求 35
第三章 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要求
3.1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設計要求
3.1.1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技術要求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是建設智慧醫院智能化系統的技術核心。通過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IPMS),將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綜合安防監控系統(SMS)、一卡通管理系統(ICMS)、電子公告及信息查詢系統聯系在一起,集成為一個相互關聯、完整和協調的綜合監控與管理的大系統。基于Web技術、互聯網與物聯網技術,采用C/S+B/S模式,達到系統集成、功能集成、網絡集成和軟件界面集成的目標。使系統信息高度共享和合理分配,克服以往因各應用系統獨立操作、相互分離的“信息孤島”現象。
1) 必須充分考慮本項目“按需集成”的,切實地從大廈管理和服務的實際運行的角度出發,滿足本項目需要的系統集成。
2)必須以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與綜合安防管理中心、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客戶服務中心,即:“一個平臺三個中心”的使用功能和管理需求,是智慧醫院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的重點。
3)智慧醫院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的目的就是要實現綜合安防管理中心、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客戶服務中心三個管理中心的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控制聯動。滿足智慧醫院現代化和高效節能環保的物業及設施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優質的客戶服務,以及支撐便捷辦公和醫療活動。
1. 綜合安保管理中心配置與功能要求
1)綜合安保管理中心系統配置
- 綜合安防監控管理系統(SMS)
- 應急指揮調度子系統
- 入侵(偵測)報警子系統系統
- 電子巡查管理子系統
- 視頻監控系統
- 門禁及道閘控制子系統
- 無線對講子系統
- 停車場管理系統
- 火災報警通訊接口
- 電梯設備通訊接口
2)綜合安保管理中心實現功能
- 將綜合安防監控管理集成平臺設備與各安防子系統設備聯網,實現綜合安保管理中心對智慧醫院內的公共安全進行全方位監視、控制,以及各安防子系統間的報警聯動響應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 綜合安保管理中心應與物業及設施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應具有通過電信網絡或互聯網絡將智慧醫院內的公共安全報警信息傳送公安部門(110)的能力。物業管理人員和公安部門可以通過互聯網絡在授權下監視和查詢相關報警信息和監控圖像;
- 綜合保安管理中心可以對各安防子系統的設備和報警探測器的實時狀態進行監視和控制,應能對系統報警信息數據進行顯示和記錄,并設置安防報警管理數據庫;
- 綜合保安管理中心具有各公共安全監控系統間聯動控制的能力;
- 綜合保安管理中心人員人員可以實時監視、控制、確認、處理、記錄和查詢智慧醫院內公共安全報警信息、數據和資料,并具有監控操作優先權。
2.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配置與功能要求
1)樓宇設備管理中心系統配置
- 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
- 冷熱源設備監控子系統
- 空調設備監控子系統
- 能源管理子系統
- 送排風設備監控子系統
- 給排水設備監控子系統
- 供配電設備監控子系統
- 電梯設備監控子系統
- 照明設備監控子系統
- 綜合節能管理子系統
- 智能電力系統通訊接口
- 冷源設備通訊接口
- 鍋爐設備通訊接口
- 電梯設備通訊接口(與綜合安防監控系統共享信息與數據)
2)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實現功能
- 將建筑設備管理系統與樓宇各設備監控子系統設備聯網,實現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對智慧醫院內的樓宇機電設備進行全方位監視、控制,各設備監控子系統間的聯動控制,具有綜合節能管理、智能電力監控等建筑節能管理功能。
-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應與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實現互聯互通,應具有通過智能化物聯網或互聯網絡將智慧醫院內的機電設備故障信息傳送物業及設施維修管理部門,以及外包的樓宇設備維修商或設備供應商。物業及設施管理人員和外包的樓宇設備維修商或設備供應商也可以通過互聯網絡在授權下查詢設備故障相關信息;
-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物業及設施管理系統實現對機電設備的運行管理、綜合節能管理、 設備保養管理、機電設備巡查管理等;
-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可以對各設備監控子系統的運行設備和前端檢測傳感器等的實時狀態進行監視和控制,應能對設備運行和故障信息數據進行顯示和記錄,并設置樓宇設備管理數據庫;
-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具有各設備監控子系統間聯動控制的能力。
- 樓宇設備管理中心人員人員可以實時監視、控制、確認、處理、記錄和查詢智慧醫院內機電設備運行、故障信息、節能數據和維修保養資料,并具有監控操作優先權。
3. 客戶服務中心配置與功能要求
1)客戶服務中心系統配置
- 綜合信息集成系統(IBMS)
- 物業及設施管理系統(IPMS)
- 一卡通管理系統(包括門禁道閘系統)
- 綜合布線系統
- 智能化物聯網系統
- 有線電視系統
- 電子公共及信息查詢系統
- 智能化監控中心機房
2)客戶服務中心實現功能(包括智能化物聯網絡機房)
- 將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IPMS)、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綜合安防監控系統(SMS)、一卡通系統、電子公告與信息查詢系統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信息聯動,實現客戶服務中心對智慧醫院內的客戶、辦公和商務活動提供全方位、及時、周到的優質服務;
- 面向智慧醫院內客戶的信息增值服務是物業管理的重要內容,通過智慧醫院客戶服務網站和服務中心建立起物業管理公司與客戶間高效的信息交互平臺,達到提高溝通效率、降低物業管理成本、擴展服務項目、向住戶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
- 客戶服務中心信息增值服務內容包括:公共信息顯示及查詢、物業管理信息交互與查詢、一卡通服務、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服務、電子商務等項目;
3.1.2 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通訊及數據庫接口
1. 門戶網站通訊接口要求
本項目物業及設施管理信息集成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綜合安防管理系統、一卡通管理系統、電子公告及信息查詢系統各應用系統應采用基于Web的瀏覽器/服務器(B/S)計算機系統結構模式,配置本系統門戶網站服務器。
2. 數據庫通訊接口要求
本項目物業及設施管理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一卡通管理系統、電子公告及信息查詢系統各應用系統數據庫應符合JDBC/ODBC數據庫互聯標準,提供數據庫訪問的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接口。
3. 實時監控數據互聯通訊接口要求
智能化監控系統用戶層接口:采用標準的控制網絡或現場總線通信方式,采用以太網絡TCP/IP通信協議,用戶層接口必須遵循統一的數據包結構。智能化監控系統的實時數據交換應采用OPC通訊協議和實時數據通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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