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項目概述 5
1.1 項目背景 5
1.2 建設目標 5
1.3 建設內容 6
1.4 建設原則 7
2 系統需求分析 8
2.1 總體需求理解 8
2.2 業務需求分析 9
2.2.1 標準定制 9
2.2.2 數據交換與處理 9
2.2.3 衛生監督業務需求 9
2.2.4 衛生監督全省統一公眾平臺 10
2.2.5 領導輔助監管分析系統 10
2.3 系統接口分析 11
2.4 信息資源分析 11
2.5 非功能需求分析 11
2.5.1 性能要求 11
2.5.2 安全性要求 11
2.5.3 標準規范要求 12
3 總體設計方案 12
3.1 系統分析設計方法 12
3.1.1 基于SOA的分析與設計方法 12
3.2 系統架構方法及原則 13
3.2.1 架構設計方法 13
3.2.2 架構設計原則 16
4 標準規范設計 18
4.1 標準規范體系 18
4.2 業務標準規范設計 18
4.2.1 業務類指標分類編碼 18
4.2.2 業務類指標數據結構 20
4.2.3 交叉業務的調研 20
4.3 數據標準規范設計 21
4.3.1 規范性引用文件 21
4.3.2 信息編碼結構 25
4.4 技術標準規范設計 27
4.4.1 業務交換模型 27
4.4.2 數據交換接口規范 29
4.5 管理標準規范設計 29
4.6 基礎業務管理規范制定流程 29
4.6.1 衛生廳對規范初稿確定與修訂 29
4.6.2 下屬單位維護本單位負責的業務 30
5 數據交換與處理設計 30
5.1 安全規范 31
5.2 業務交換規范 31
5.3 接口編制原則 33
5.4 接口規范的類型 33
6 業務應用系統設計 34
6.1 衛生行政許可審批 34
6.1.1 應用系統框架 34
6.1.2 系統功能設計 35
6.2 日常監督 41
6.2.1 應用系統框架 41
6.2.2 系統功能設計 42
6.3 行政處罰 44
6.3.1 應用系統框架 44
6.3.2 系統功能設計 45
6.4 投訴舉報處理 48
6.4.1 應用系統框架 48
6.4.2 系統功能設計 48
6.5 行政監察管理 49
6.5.1 應用系統框架 49
6.5.2 系統功能設計 49
6.6 突發事件處置和重大活動衛生保障 50
6.6.1 應用系統框架 50
6.6.2 系統功能設計 50
6.6.3 報告管理 52
6.7 統計報表 52
6.7.1 應用系統框架 52
6.7.2 系統功能設計 52
6.8 內部交互與個人事務管理 54
6.8.1 應用系統框架 54
6.8.2 系統功能設計 54
6.9 字典管理 55
6.9.1 應用系統框架 55
6.9.2 系統功能設計 55
6.10 系統維護管理 56
6.10.1 應用系統框架 56
6.10.2 系統功能設計 56
7 衛生監督公眾服務平臺 56
7.1 辦事指南 56
7.2 政務公開 56
7.3 網上受理 57
7.4 網上學習 57
8 領導輔助監管分析系統設計 57
9 系統總體配置建議(集成工程師負責) 58
9.1 省數據中心與市、縣系統分級部署與數據對接 58
9.2 省級數據中心配置建議 58
9.3 市級業務系統配置建議 58
1 項目概述
1.1 項目背景
衛生監督體系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和醫療服務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證。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需要,衛生監督工作已經從過去的五大衛生,發展到現在執行七部法律、數十個法規的十大類衛生監督工作。面對數量眾多的管理對象、繁重的工作,突顯出傳統的衛生監督執法方式過程煩雜、缺乏檢查標準規范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在目前衛生監督工作多、任務重、人員少的情況下,只能改變傳統工作模式和方法,引進現代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技術手段來改進。
目前全省共有120家衛生監督機構,信息化力量薄弱,缺乏專項經費、軟硬件上都投入不足、專業人員缺乏、業務工作的流程還停留在傳統的手工模式。從衛生行政受理、日常衛生監督到行政處罰,從信息收集、處理到統計匯總分析,都跟不上現有的工作要求。流程電子化不夠、信息不暢、信息體系的規范和標準也都匱乏。
為保障公共衛生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就醫的健康安全,衛生系統面臨越來越大的責任。作為公共衛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環,衛生監督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來提高衛生工作的效率和能力,增強對人民服務的水平,加大衛生行業政務的公開,廣泛接受公眾和政府機關的監督、監察,已經成為在社會發展新形勢下,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
1.2 建設目標
建成覆蓋全省的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平臺;建立健全衛生監督信息標準體系;完善衛生監督信息系統業務應用軟件;實現衛生監督數據信息共享與交換,建立統一的公眾服務平臺;實現衛生監督工作實時、動態和科學管理,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