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廳所需甘肅省2012年基層中醫醫院信息化服務保障能力建設項目購銷合同
根據甘肅省衛生廳所需甘肅省2012年基層中醫醫院信息化服務保障能力建設項目政府采購(招標編號:GSZC2013JAG-45)評標結果, 甘肅省衛生廳 (以下簡稱需方)
與甘肅萬維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編號:
二、簽訂地點: 中醫醫院
三、草擬時間: 年 月 日
四、合同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甘肅省政府采購中心GSZC2013JAG-45招標文件的規定,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貨物品名、生產廠商、規格、數量等信息詳見供貨一覽表 。
2、價格解釋:合同價格包括成本、稅款、包裝、運費、售后服務等全部費用,價格一次確定不再變更。
3、包裝要求:不論采取何種包裝形式,供方均需確保無破損,無污染,且方便二次運輸。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包退包換。
五、招、投標文件,評標結果表,合同所附供貨一覽表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貨一覽表的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和評標結果表不一致時,以招、投標文件和評標結果表為準。
六、合同金額(人民幣):
七、一般條款:
1、供方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現行有效標準(進口貨物有中國進出口商檢局認證標志),并為正規制造廠商2013年1月以后生產的合格產品,因質量問題而發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負責。
2、供方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3、需方在交貨地點驗收,如發現損壞、缺件等問題,由供方負責。
4、供方在發運貨物時需提供相應的技術文件,包括操作手冊(使用說明)、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等。
5、免費培訓需方2-3名操作人員。
6、供方對所供產品保質期應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附生產廠家承諾),至少為三年,非人為損壞的,應于24小時內到達需方處并提供免費維修或更換。
7、項目涉及的硬件設備由使用的縣(區)級中醫醫院對項目硬件系統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供方憑項目硬件驗收單開具項目硬件完稅發票,由需方在二十日內支付全部設備貨款。項目涉及的應用軟件系統部署、調試正常運行并完成縣(區)人員培訓一個月后,由需方對項目集成及軟件系統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供方憑項目集成及軟件系統驗收單開具項目集成及軟件系統完稅發票,由需方在二十日內支付全部應用軟件貨款。
8、凡貨款由財政國庫支付的,供方憑合同向需方供貨,未按合同供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負責。
9、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應在甘肅省政府采購中心監督下認真履行。
10、違約責任:供方應依據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交貨,如不能,由此給需方帶來的損失由供方負責。需方將根據供方實際違約情況沒收其履約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將終止合同。
11、質量驗收:
(1)到貨驗收需方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合格后在驗收單上簽署 “驗收合格”字樣,逾期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2)需方在驗收中發現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驗收標準或有異議時,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內給予答復,并負責處理,若需送法定質檢部門檢驗,檢驗費用由供方承擔。如發現貨物質量嚴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貨,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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