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分級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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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明確項目級別劃分方式、明確不同級別項目的管理規定,從而可以有針對性的對不同級別的項目進行不同的管理,從而更有效地提升項目質量、交付能力和客戶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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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縱向線(不包括數字醫療行業線、國際業務線)、各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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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和縮略語
PMO :項目管理辦公室。
PM :項目經理。
PSM :軟件項目經理。
軟件集成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軟件集成合同項目。
軟件開發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軟件開發合同項目。
硬件集成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硬件集成合同項目。
服務合同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服務合同項目。
自有產品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自有產品合同項目。
外購產品項目:指軟件行業線合同執行制度v2.0中規定的外購產品合同項目。
R&D項目 :指自主開發的軟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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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級別劃分
針對公司規定的項目進行級別劃分,項目級別從高到底依次劃分為5級、4級、3級、2級、1級。
4.1
項目級別劃分范圍
執行軟件集成、軟件開發、硬件集成、服務、自有產品、外購產品等合同的有PMPSM任命的項目;
R&D項目。
4.2
項目級別劃分方法
項目級別劃分主要考慮項目合同額,項目影響力、項目實施周期、項目工作量等,項目級別具體劃分方法見《項目級別劃分矩陣》。
4.3
項目級別劃分流程
4.3.1
對確認任命PM的項目進行項目級別劃分。
4.3.2
依據《項目級別劃分矩陣》確定項目級別。
4.3.3
針對簽到總部且由總部進行評審的合同項目,由總部經營業務管理部門和公司PMO確定項目級別。
4.3.4
針對簽到總部且由事業部進行評審的合同項目,由事業部經營業務管理部門和事業部PMO確定項目級別,對于尚未設立PMO的事業部由事業部經營業務管理部門直接確定項目級別。
4.3.5
針對簽到大區的項目,由大區經營業務管理部門和大區PMO確定項目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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