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概述、實現功能要求
2014年1月,國家衛計委《關于印發2014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衛辦發【2014】4號)文件中提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2011年7月,江蘇省衛生廳印發《江蘇省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中提出江蘇省衛生信息化發展目標: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系統建設為切入點,統籌推進適應醫改要求的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監管與供應保障、衛生綜合管理等業務的信息化建設。到2015年,基本構建全省衛生信息化基本框架和省、市、縣級衛生信息平臺,逐步建立統一高效、透明公開、使用便捷、實時監管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為跨部門、跨領域資源整合、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打下堅實基礎。
根據國家、江蘇省衛生信息化有關政策和標準要求,緊密結合南通市醫療衛生信息化發展現狀,按照頂層設計、統籌發展的原則,進行南通市基層醫療信息化擴展項目建設。
開展基層醫療衛生綜合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對于規范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業務活動,提高管理和服務能力,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全省衛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盡快實現各類機構綜合信息系統全覆蓋,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把基層機構信息化建設作為首要任務來抓。目前,江蘇省衛生廳已發布《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綜合業務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2012版)》及相應的業務測試場景說明、《衛生信息平臺共享數據集(試行)》。
本次項目實施的范圍包括南通市下轄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共計100余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
通過本次招標,實現以下功能:
1.完成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功能擴展;
2.完成基層醫療單位區域結構化電子病歷系統建設;
3.實現基層醫療單位區域LIS系統建設;
4.完成基層醫療機構移動隨訪系統建設;
5.完成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與市平臺接口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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