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陜西省最近召開了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在總結第一批試點城市和試點醫院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下一步全省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3條原則:
一是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結構,進一步完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績效工資中用于激勵員工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績效工資總量的60%;
二是按照“兩個允許”要求,各試點城市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原則上控制在同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3倍以內;
三是推進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改革,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水平要與本院醫務人員薪酬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本院醫務人員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
對于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來講,這三個“原則上”盡管看起來并不具體明確,距離“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還有不小的差距,但畢竟給各試點地區、試點醫院畫出了一個明確具體的“邊界”。而且從實際情況看也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為什么這么說呢?
長期以來,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執行的工資制度參照的是一般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這一制度無法體現“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2015年,國務院就要求“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但時隔近3年,方案仍然未見蹤影。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也過去了很久,提出的“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也沒有具體明確的操作性規定,因此,各地的醫改,特別是與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密切相關的一些改革措施,總不能一老停留在“原則”里。基于此,陜西這次給出“3條原則”也算一大進步了。
正在召開的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上,總理報告中再一次提出,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協調推進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改革,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下大力氣解決群眾看病就醫難題。
這幾句話實際上告訴我們兩個重大信息:一是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核心是“協調推進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改革”;二是要解決群眾看病就醫難題,必須下大力氣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新成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又囊括了醫療價格、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改革,這對于減少醫改中扯皮,一定會有很大好處,我們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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